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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實施八年多 如何“照進現實”
北京西城出臺《新時代保護婦女兒童權益合作框架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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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
2024年05月14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深化完善“法院+婦聯”工作機制
北京西城出臺《新時代保護婦女兒童權益合作框架協議》

    北京市西城區(qū)人民法院與區(qū)婦聯簽署《新時代保護婦女兒童權益合作框架協議》

    近日,北京市西城區(qū)人民法院與區(qū)婦聯簽署《新時代保護婦女兒童權益合作框架協議》,深化完善“法院+婦聯”工作機制,就十方面具體工作達成合作意向。內容涵蓋建立全方位、多元化合作機制、加大家事調解領域合作力度、完善社會觀護合作機制、構建家庭教育合作平臺、深化反家暴聯合工作機制等具體舉措。

    根據框架協議的約定,西城區(qū)人民法院和西城區(qū)婦聯將在家事調解、家事調查、心理疏導、家庭教育以及反家庭暴力等方面通力合作。

    在家事調解領域,區(qū)婦聯將積極參與訴調對接工作,會同司法行政機關等健全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選聘專職人民調解員,深入開展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區(qū)法院將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和人民調解員納入法院特邀調解組織和特邀調解員名冊?;橐黾彝ゼm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和人民調解員在職權范圍內,充分運用區(qū)婦聯開展家庭工作的專業(yè)優(yōu)勢和傳統經驗,認真組織開展調解工作。

    在涉及婚姻家庭糾紛、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區(qū)法院可以根據案件需要委托區(qū)婦聯推薦專業(yè)組織,對涉案尤其是具有家庭暴力因素的婦女、兒童當事人的生活狀況、糾紛后續(xù)情況進行回訪觀護,并向區(qū)法院反饋回訪觀護情況。區(qū)法院還可以委托區(qū)婦聯推薦的專業(yè)心理咨詢機構提供心理咨詢、育兒輔導、家庭教育等有關心理健康的服務,幫助涉案家庭成員疏導心理壓力和不良情緒,為妥善處理糾紛提供心理支撐,避免矛盾沖突激化。

    在深化反家暴聯合工作機制方面,區(qū)婦聯推動將家庭暴力防控納入市域社會治理體系,加強各部門間數據的協同共享。在接受涉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求助或者處理婚姻家庭糾紛過程中,探索引入社會工作和心理疏導機制,緩解受害人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創(chuàng)傷,矯治施暴者認知行為偏差,從根本上減少惡性事件發(fā)生。區(qū)法院暢通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受理“綠色通道”,在立案大廳或者訴訟服務中心為當事人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提供導訴服務,加大依職權調取證據力度,依法及時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當事人如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自行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婦聯組織收到求助后,可代為向人民法院申請。

    此外,雙方還將加強法律幫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共同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等。(據《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