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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大勢將催生“共享公益”

2015-05-13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褚鎣

今年年初,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出了“互聯網+”行動計劃。“互聯網+”概念,是在傳統互聯網的基礎之上對互聯網改造傳統產業(yè)作用的深入解讀和進一步發(fā)展。而關于這個概念,阿里巴巴移動事業(yè)群總裁俞永福也有一段十分精彩的解讀,他提出了兩個概念,一個是“+互聯網”,一個是“互聯網+”。

所謂“+互聯網”,指的是傳統產業(yè)與互聯網的簡單疊加。兩者之間只是物理式的組合,解決的是需求與供給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這一組合本身并不會帶來傳統產業(yè)的質變。比如,早先的滴滴打車,解決的是人們打車難的問題,但打車的需求和出租車的供給是既存的,并不因滴滴打車而改變。

所謂“互聯網+”,指的是互聯網對傳統產業(yè)的重新改造。其在融合了傳統產業(yè)之后,對客戶的需求進行再造,從而創(chuàng)造出了一個新的產業(yè)。這一組合是化學式的質變,會帶動一個新的產業(yè)的出現。比如Uber,提供的是專車服務,而且將專車服務的重點放在了共享之上,即將社會的閑散車輛利用起來,為有需求的人們提供服務,這也就是著名的“共享經濟”的概念。

所以,“互聯網+”這個概念是對傳統互聯網信息傳輸服務的一種超越,是運用互聯網解構傳統產業(yè),帶來社會經濟的增量發(fā)展。其對人們消費場景做出重新構建,也即對“共享經濟”的一種深度發(fā)掘。

那么,“互聯網+”是否可以運用于公益行業(yè)呢?答案是肯定的,而且,一旦“互聯網+”進入公益行業(yè),其也將發(fā)揮解構傳統公益行業(yè)的作用,帶來公益行業(yè)的質變。

傳統公益人在使用互聯網時,無非把互聯網當成一個傳播載體,即向公眾傳播各類公益信息,吸引公眾關注和捐贈。因此,在網絡上,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各類“聳人聽聞”或“催人淚下”的個案,因為十分觸目驚心而募得大筆善款。

但在“互聯網+”大勢下,這套做法將玩不轉。在“互聯網+”大勢下,什么樣的公益才是主流呢?一定是城市社群內的互助公益活動。這也就是說,在“互聯網+”大勢下,公益將不再停留于滿足人們的基本需求,而將深入城市社群之中,以滿足社群的更多樣化的需求為要旨。比如,筆者曾見到某個在城市互助項目,A家富裕,B家貧困,但A家因為工作時間緊,下班晚,沒空接送放學小孩,B家有空閑。兩家通過該項目的網絡平臺了解對方需求后,達成互助關系:A家定期付給B家一部分費用,B家代為接送小孩。這一項目雖然也是傳統的扶貧項目,但卻達到了傳統扶貧項目所無法企及的幾個效果:第一,擺脫了單純的資金救助模式,讓貧困者自力更生;第二,立足于捐贈人現實需求,改變了捐贈人無償捐贈,動力不足的尷尬;第三,超越扶貧本身,重塑城市社群成員間的信任關系,實現了更高價值的社會效益。

所以,在“互聯網+”大勢下,傳統公益這一模式也將被解構,而一種全新的立足于城市社群內部的公益模式將出現。這種模式將協同社群內外的各種資源,以更為有力的方式解決社會問題。
 

華南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講師

褚鎣/文